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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好市民666 于 2017-11-23 09:33 编辑
去换领保险单时询问能否退险,卖保险的动作迅速地扯过正好放在台面的一张“电动车遗失证明”(碰巧有人来办理退险),你有这个就给你退!!!无语啊!郁闷啊!顺便咨询了收取拓码费、照相费用的工作人员(河东妇幼对面的),问为什么规定“对已收取牌证费、拓码费、照相费给予办理退款”,但却只能退30,不是60吗?(难道我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 开始她还强辩说不是不退,再次询问后,她干脆告诉我“没有说以前交的能退!!!” 只能理解为积极响应电动车上牌的守法市民是去当炮灰了,找气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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