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11-24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您好!从2013年1月1日起茂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为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于印发《茂名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茂府〔2012〕46号文的通知第四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五条:新落户居民、非本地户籍新入学或转学在校生自参保缴费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您为小孩入户后尽快到辖区社保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需要提供资料:小孩的户口本,扣费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本需复印小孩的页面及户主的页面。
如有疑问,则请参保人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股(茂南区居民医保股:2871123,2885131;高新区医保股:2635055;电白居民医保股:5111700;信宜居民医保股:8827156;高州居民医保股:6639909;化州居民医保股:7399062。)。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