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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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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量山网友:
您好!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规划,社保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凭证)、自助查询、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及银行金融(储蓄卡)应用等功能,开通102项人社业务应用。我局已按要求基本实现应用全覆盖,特别是在社会保险领域,实现了五大社保险种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参保人员因病、生育、工伤等住院凭社保卡联网结算;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凭社保卡联网结算;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药店购药联网结算;城乡居民医保费凭社保卡代扣缴费和通过自助终端、手机APP自助缴费等应用。按照人社部要求,社保卡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疗费用的唯一凭证。按照省人社厅规划,从2018年起,社保卡也将成为省内异地就医的唯一凭证。在就业培训、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业务方面,我局实现了社保卡身份认证(电子凭证)功能,即凭卡办理相关业务,其他功能将按省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此外,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2017年修编版)的通知》(粤财办〔2017〕22号)精神,2017至2018年我省积极推进医保就医“一卡通”应用,实现社保卡在挂号、结算、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方面的应用。
请您及其他在申办和使用社保卡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广大持卡人,可以主动联系我局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办公电话:2976905),以便及时妥善处理。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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