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狂吠3声即是扰民
1.美国有三部涉犬法律,在美国的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这就是著名的“三吠”原则。 三部涉及狗的法律为:《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和《联邦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养狗法治体系,既赋予公民养狗的权利,也同时有力约束美国人的养狗行为,规定养狗不得影响他人生活,以此保护不养狗的人不受邻家“恶犬”干扰的权利。
2.当然,法律也充分考虑到了“狗权”,专门规定狗狗走入每个家庭需要获得的基本待遇。例如,要想养一条狗,狗的主人必须先缴纳20美元到50美元的注册费,给狗建立正式“户口”;为了不让狗狗饿着,养狗人要去超市给狗买狗粮;为了不让狗狗闷着,需带狗出去散步;狗主人还必须时刻关心宠物的健康状况,要定期给狗打预防针,带狗参加保健活动等等。此外,为了防止宠物得病,与人交叉感染,美国宠物食品的生产要求甚至比人类的还高。 一些城市专门指定“溜狗公园”、有从事代人溜狗的专业人士,在一些草坪附近,还专门备有收拾粪便的方便袋。
3.“狗债人偿”甚至代狗坐牢 为了防止宠物狗伤人,美国也有一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教育狗要从娃娃抓起”。在全美各地,正规的“狗俱乐部”随处可见,绝大多数狗一生下来就在这种俱乐部中接受“启蒙教育”,学习如何与人相处和并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而想养狗的人也大都通过俱乐部这样的正规渠道获得宠物。正因为大部分狗都受过良好的训练,所以从一开始就尽量杜绝了狗猛然伤人的可能性。 第二步则是“严防死守”。为了防止伤人事件发生,绝大多数美国城市都明确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任何其它地方出现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而且市区的公园等公共场所大都不准携狗入内。 美国许多州都通过了相关法律,严刑处罚咬人的恶狗,咬过人的狗难逃制裁。而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主人就要承担“狗债人偿”的责任,可能要为狗入狱,同时还要缴纳巨额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