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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4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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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茂南铭仔 发表于 2017-12-13 23:43
瞧把你激动的
一,茂规条字〔2013〕216号规划文件规划条件最后一页第5点:须落实好临时市场后方能对原市场进行拆建改造,开发商有否落实和保证?
二,茂规条字〔2013〕216号规划文件规划条件最后一页第8点:本规划条件自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尚未实施建设的,规划条件相应要求应按现行规划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完善。2013年至今已有多少年?请规划局按目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和依照今年规划局对乙烯市场地块原茂规条字〔2013〕216号的用地性质、建筑密度≤44%、容积率≤4.0、绿地率≥10%、建筑高度<100米等原有参数是否符合今年的规划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现按新要求应配备多少个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目前该地块的绿地率标准是多少?以上一切希望茂名市规划局能在茂名在线网站该帖给予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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