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地税局 于 2018-1-5 17:23 编辑
尊敬的网友: 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由于医保不按时缴款,显示冻结不能直接结算问题,不一定是因为单位不按时缴款引起,具体待遇核发事宜可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义务。如果经查确实属于用人单位停缴或迟缴社保费引起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你可以向所属地税机关咨询具体征缴事宜,或拨打地税服务热线:12366-2。 你提出的其他问题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请向有关部门咨询,谢谢!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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