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1-3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hule3322 发表于 2018-1-2 13:42
业委会应该出来说明情况,缘由,起因,进展,建议及时间表,这样才能更好的服务业主。仅针对该事件,不对人 ...
关于世和物业公司提出第三次撤场通知的全体业主公告
尊敬的碧水湾一期小区全体业主:
由站前街道办要求业主大会须现场双过半是主因!于世和物业公司三次发撤场通知,碧水湾一期全体业主和业委会对世和物业公司文件提出撤场的公告,都表示怀疑。公告发太多,失去了诚信的可靠性。
2018年1月2日世和物业突然撤场,关闭小区电梯,小区瘫痪。碧水湾一期小区业主与业委会都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世和撤场。业委会更没有发通知叫世和物业撤场,偷偷换新物业。到目前为止小区依然没有物业管理。
首先,第一次,世和物业公司于2017年2月20公示撤场。于2017年4月28日碧水湾一期双过半业主授权业委会与世和物业公司司交接,却因为二十几户支持业主煽动不明真相的老人阻挠小区交接,业委会已经公示造成此次交接无法进行交接,后续小区出现任何情况由阻挠交接的发起人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其次,第二次世和物业公司于2017年7月31提出撤场并公示。因为又是那二十几户支持世和物业的业主上访站前街道办,以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无厘头理由,造成站前街道办乱作为、选择性执法、滥用职权作出严重错误的撤销通知书,并且行政干预碧水湾一期小区双过半业主作出同意选聘新物业的决定。由于站前街道办违反《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权大于法”和不切实际的苛刻要求碧水湾一期的业主大会必须按:第一,召开书面业主大会提前十五天公示;第二,业主大会要有会议纪要和现场业主双过半业主签名;第三,书面业主大会不合法,必须要现场三分之二的业主现场投票同意才认为合法的业主大会。于是,在世和物业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公示的撤场通知之时,业委会已经复函给站前街道办、世和物业公司等单位关于撤场交接问题,明确告知站前街道办自定的业主大会形式要求太高,业委会是不可能做到的,恳请站前街道办组织碧水湾一期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但“权大于法”的站前街道办却故意不作为,没有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与世和物业公司交接,这是站前街道办故意不作为的渎职行为。因为碧水湾一期业委会已经对世和物业公司提出的第二次撤场通知明确告知:世和物业、碧水湾一期全体业主、龙岭居委、站前街道办、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并在公示期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业主提出书面异议,且相关政府部门和世和物业公司都已经签收文件备案,也未提出书面的异议。
因站前街道办乱作为、选择性执法、滥用职权于2017年5月10日作出干预和撤销碧水湾一期小区双过半业主作出同意选聘新物业决定的通知书,并“权大于法”和不切实际的苛刻要求碧水湾一期的业主大会的流程,也一直未按自己定的流程召开本小区业主大会,导致本小区未有新的物业进场,而世和物业公司又提出于2018年1月2日自行撤场混乱的局面。现碧水湾一期业委会现慎重声明:如果因世和物业公司自行撤场,造成全体业主的经济、财产及人身安全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均由站前街道办承担。业委会和全体业主保留举报和追诉站前街道办和世和物业公司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最后,世和物业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第三次书面提出撤场通知,请全体业主找站前街道办交接,由站前街道办按其法定模式和要求来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和交接的问题。
2018年1月2日业委会与业主开会征求业主意见,部分业主委托站前街道办安排新的临时物业接管与交接,解决目前小区的物业问题。
此致
敬礼!
碧水湾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8年1 月 3日
(站前街道办要求业主大会现场双过半是主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