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茂蜀黍 于 2018-1-10 15:40 编辑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面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推进侦防“专业化”“制度化”“一体化”“社会化”建设,为“法治茂名”“平安茂名”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切实减少腐败存量。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以专项工作为抓手,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动摇。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83件106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22%。其中,原厅局级干部2件2人,原县处级以上干部12件12人,100万元以上的大案17件17人,大要案上升160%。
一年来,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28件44人,护航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如查办了化州市国土局鉴江国土所原所长柯某某受贿案、电白区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许某某贪污涉农扶贫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案等。
开展打击“村霸”专项行动,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服务和保障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共立案查办基层人员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两委”换届选举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26人。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重拳出击查办行贿犯罪案件,形成惩治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行贿案件29件29人,占立案总件数和总人数的(83件106人)的35%和27%,办案规模创历史新高。例如:在查办化州市委原书记秦某受贿案过程中,先后挖出彭某、陈某某、李某某、周某某、李某、莫某、陈某等多人涉嫌行贿或单位行贿案,涉案总金额达600多万元。
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共查办渎职犯罪案件17件29人。例如:查办了原茂港区供销社系列滥用职权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积极落实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工作部署,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成功劝返和抓捕潜逃的犯罪嫌疑人6人。
二是提升预防职务犯罪效果,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打击职务犯罪既要“惩治于既然”,更要“防患于未然”。全市检察机关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持续开展涉农扶贫、“两委”换届、非公经济、工程建设、科技创新等领域专项预防工作,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重点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新校区项目、云茂高速公路茂名段工程、汕湛高速公路茂名段工程等28个重大民生工程开展同步预防。组织预防调查32件、案例分析85件,接受预防咨询150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75份,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37项。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223场次,受教育人数35000多人。延伸检察触角,全面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建设职务犯罪记录库,在工程项目招投标、金融信贷、组织人事、企业信用评定和职务犯罪案件协查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21人次,开展廉政审查7396人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坚决拥护监察体制改革,配合转隶反腐力量。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全力抓结案、消积案、清线索,确保改革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全过程,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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