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凌日中 于 2018-3-3 14:23 编辑
机动车与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没有把单车作为车辆所有人载明,或许因单车未列入车辆管理登记。 微信扫码单车当然也未列入车辆管理登记,但微信扫码单车应属于智能经营管理,有数据可查,能找到经营管理者、微信扫码使用人。 现在的微信扫码单车从城市经营,发展到农村。赶路上班上学搭车的人,老是把微信扫码单车停在路边,阻塞交通,行人或司机看不惯把微信扫码单车抛却水沟;店前店后,微信扫码单车使用人乱停乱放,崩倒成灾;更有甚者,晚上小孩把微信扫码单车骑到岭头丢掉…… 据观察,白天农村小孩通日成群结队骑着微信扫码单车玩,并非微信扫码付费,而是微信扫码锁心脏被挖空,管理失控。 笔者在想:某天,大人或小孩骑微信扫码单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微信扫码单车是否成为车辆所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