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3-2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hugehunt 我觉得你的建议挺好的,在现有的车流量基础上,如果经论证临停三分钟不会造成拥堵,应该允许临停三分钟;如果临停三十分钟也不会造成拥堵,是应该允许临停三十分钟,因为我觉得道路除了确保畅通功能前提下,也要兼顾停车上落客、查看车辆等临停辅佐功能。临停并不是意味大家都在同一时刻排着队临停,没必要谁会临停?再说临停超过时限就会被处罚,司机都恨不得尽快驶离避免处罚。
就立法执法角度看,大方向都是从宽不从严、从轻不从重的原则,既然别的城市宽到允许临停三分钟,那么调整为三分钟应该是符合原则的,再说二分钟是不是合理的临停时间?允许临停三分钟就会让所有临停都会停足三分钟吗?管理可以从严进行,但要作出处罚,除了理据要充分外,迟早会走从轻从宽的大潮流的。
再说一下你们争吵的红灯问题,在车流量少的时段,很多红灯是改为闪烁黄灯,是人性化管理,深得大部分人的认可的。但我觉得还有改进的地方,比如绿灯放行时间应该根据时段、车流量作灵活设置,这应该程序可以实现得了的,最好能根据实时监测自动作调整。不是上下班高峰时段,放行时间短些,高峰时段放行时间长些。有些道路会有去返程车流区别的,比如早上出城车流大,晚上则入城车流大,如果能灵活进行调整放行时间,是避免很多拥堵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