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茂名公交 于 2018-4-4 17:27 编辑
您好,您提出303路线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我公司现回复如下: 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市区公共汽车票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茂发改价格[2018]168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公司于4月3日调整了303线路的票价,303路线全程约36.5公里,根据上述通知的统一计价方式:乘坐公交车10公里以内(含10公里)的票价为起步价格,超过10公里后,每增加5公里(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加价1元/人·次,全程8元。由于里程长,站点较多,如果每个站都按里程计价,司机收费时较浪费时间,乘客也难以计算应付车费,收费模式较为复杂。因此,为方便司机收费,我公司参照了省内其他城市的分段收费操作办法:按每5公里为一段,分6段收费,上车2元,可乘坐2段,之后每跨1段加收1元,全程6元(已减除海洋大道重复路段里程),并在车厢内张贴告示及收费示意图。
您从市民大道口西站乘车到市一中东门,正确收费是4元,但按我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了乘车费5元,多收了1元。经反复核查,出现多收1元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你的上车点刚好为分段点的前一站,而下车点刚好是分段点的下一站,因而乘车里程不足。鉴于我公司制定的上述收费办法考虑不周全,会导致出现个别乘客里程不足而被多收费的情况,我公司已于4月4日上午起暂停201、301、303、309路线执行上述收费办法。在我公司未研究有新的收费办法前,201、301、303、309路线暂按以往的收费方式及标准执行。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对多收您的车费,您可直接到我公司办理退费事宜,联系电话:0668-2736189。
再次感谢您对茂名公交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茂名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8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