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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847|回复: 4

[今日关注] 户口是不是捆绑了医疗?(4楼:茂名市社保局有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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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4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晚和朋友闲聊,朋友说,现在医疗也不平均了,现在社保医疗不能直接向上一级市医院治疗了,比如有病,你要在茂名市人民医院治疗,治疗不好,要市人民医院开什么什么证明,才能到省一级医院治疗。如果跳开市人民医院,直接到省一级医院治疗,医疗保销就很低很低了。
有谁更清楚怎样的流程么?

timg.jpg

(网络配图)

发表于 2018-5-24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异地转诊,早就有了。
发表于 2018-5-24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有规定
发表于 2018-5-2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社保局 于 2018-5-25 20:18 编辑

        您好!根据2014年9月茂名市人历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茂人社〔2014〕118号)文件规定,对《茂名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茂府〔2000〕45号)规定的有关未经转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规定作了调整,调整为予以报销,报销标准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范围内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80%、8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2%、85%、8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本市范围内乡镇卫生院、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85%、70%、5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未经转诊至统筹区外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本市同级医疗机构相应降低2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经转诊至统筹区外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40%。
       参保人员可登录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mmsi.maoming.gov.cn/)下载或到社保局、各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申登记表》、《茂名市基本医疗参保患者转诊备案表》进行办理。如有疑问,可咨询市社保局,电话:3392766。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发表于 2018-5-2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去哪看就哪看,都可以报销,但必须是正规的,有票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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