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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湛江的:
2017年来源于我市财政总收入583.8亿元,同比增长25.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31.31亿元的102.8%,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同期111.54亿元增长21%。其中,税收收入75.46亿元,同比增长1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5.9%;非税收入59.53亿元,同比增长25.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和债务转贷收入等,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6.16亿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0.29亿元,增长17.4%。加上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6.16亿元。
2017年,全市十一项民生支出349.3亿元,增长13.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的77.6%,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98.88亿元。协助推进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二期、湛江第一中学新校区、第二技工学校、湛江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4个教育民生工程实行PPP项目运作;多方筹集7806万元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建设,己投入使用的学校3所,正在动工建设的学校9所,正在筹备扩建和新建的学校22所;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下达2016-2017年补助1.47亿元,资助学生达45559人次;安排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1.46亿元,安排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826.53万元,安排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补助资金1423.03万元。
二是支持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市医疗卫生支出63.07亿元,增长8.9%。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72亿元,投入17家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41家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415间村级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将市公共医院建设、市第一中医院迁建、市第二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纳入PPP项目;投入2.92亿元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年;投入736.3万元实施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39家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投入2771.76万元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每人每月从500元提高到800元;投入3553.46万元解决全市5625名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问题。
三是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9.98亿元,增长18%,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投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五项底线民生支出共28.18亿元,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供养、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补助标准;投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7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投入优抚补助资金2.7亿元,保障优抚对象各项优抚待遇落实;投入3406万元加强食品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新建廉江市和奋勇区2个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投入3994万元促进创业和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万人、促进创业2795人;安排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280万元,同比增长20%;投入5538万元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投入1841万元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5家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实施居家养老试点和为老人购买综合意外保险的 “安康计划”等项目;市财政投入437万元,首次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失能(半失能)老人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协助监护人补助、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补助长效机制。
四是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全市住房保障支出10.75亿元,增长35.6%。其中,安排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26亿元,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套。累计拨付茅草房改造专项资金4.88亿元,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1.58亿元。
五是支持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全市公共安全支出20.92亿元,增长12.7%。其中:拨付3706万元支持警校迁建项目建设,拨付2354万元加快强制戒毒所项目建设,拨付1286万元支持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拨付2728万元支持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六是支持强化文化体育事业基础。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12亿元,增长74.1%。加大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实行每月通报制度,2017年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比上年增长67%;拨付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第一届北部湾城市运动会经费935万元,确保运动会顺利举办。
七是支持促进“三农”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53.76亿元,增长27.8%。下达新农村建设省级资金8.74亿元,下达中央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资金4.41亿元,下达国家、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15亿元,下达雷州半岛生态修复规划项目资金1.4亿元,拨付各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3900万元,省市落实3750万元支持雷州半岛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建设,拨付新一轮绿化湛江大行动专项经费2748万元;省市下达农村基层组织经费2.45亿元,在职村干部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2400元/月,村级组织办公费补助水平提高到每村7万元/年;安排市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000万元,全市121个镇(街)、1934个村(居)委会全部建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安排补助资金1200万元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八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对象按2万元/人落实配套资金,省、帮扶市佛山市、湛江市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21.42亿元,规范资金使用,通过投资市属企业获取稳定收益、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等累计支出15.06亿元;下达廉江市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建设资金1亿元,下达省补助新农村建设资金7.54亿元,严格财政资金管理,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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