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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投名状

荔晶新城保安经常在公共市政路锁别人车,贴胶水纸放挡风玻璃(65楼:荔晶新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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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个过分了啊,市政路居然敢说是自己的。果然霸道,占山为王吗??@茂名规划局 出来说说吧
发表于 2018-6-4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做了 帮凶肯定要做下绵羊仔
发表于 2018-6-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nsonhuang 发表于 2018-06-04 15:09
关键荔枝或者国土部门要出来证实一下,这些路到底是业主的公摊面积还是街坊路

不过只要是路,就不应该允 ...
你以为你什么都懂,在这装大爷,先去读下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发表于 2018-6-4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nsonhuang 发表于 2018-6-4 15:05
保安也是人,给你夹个告示你不听,只能锁车来警告,结果锁了你的车后你一过来就大声夹恶

保安也是人, ...

保安也是人。。。。。。“如果没记错,我想弱弱地问一句:荔晶不是在评论中澄清没做过那些事吗?怎么突然就自掌嘴巴了呢?
发表于 2018-6-4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
发表于 2018-6-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荔晶的回复纯属捏造,之前还有业主的电动车和小车停在路边,莫名其妙的就被放气了,大家都懂是谁干的
发表于 2018-6-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油城十二路 发表于 2018-6-4 16:01
你以为你什么都懂,在这装大爷,先去读下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重点来了,首先,这道路到底是不是属于建筑区划内,其次这道路到底是市政道路还是小区内部道路

明确了吗?

发表于 2018-6-4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nsonhuang 发表于 2018-6-4 15:05
保安也是人,给你夹个告示你不听,只能锁车来警告,结果锁了你的车后你一过来就大声夹恶

保安也是人, ...

不好意思,我不是当事人,我不知道业主态度怎么样,我只是看了楼主拍的图片看那些保安不爽,还有干服务这行的,没要求你时刻笑脸迎人,但最起码的底线是你不能一脸不爽的对待付钱请你的人,而不是像土匪一样,你骂我我骂你,你打我我打你,干服务这行谁没受过气,别人怼你,你就怼别人?最好你工作受气的时候使劲怼你的老板,不爽可以不用干
发表于 2018-6-4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nsonhuang 发表于 2018-06-04 16:49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 ...
那他们凭什么这样做,凭什么每次收3元钱
发表于 2018-6-4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物业是开发商孙子,物业就是社会房东,你们买的房相当于租房,物业话事。
发表于 2018-6-4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nsonhuang 发表于 2018-6-4 16:49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 ...

小区道路?你语无伦次了吧?小区道路就是业主公摊面积的路咯,业主难道不可以停自己的路?
 楼主| 发表于 2018-6-4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试问这是2018年茂名市“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群众生活更美好”吗?,民众生活在这样保安眼下会安心吗?这又与〈魅力茂名〉相映照吗?如果把低素质保安放在油城十会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吗?
发表于 2018-6-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移贴囖~软妹币已到位,各位散了吧{:1_974:}
发表于 2018-6-4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开发商的名声已经臭了,大家以后买它的房子要擦亮眼睛哦
发表于 2018-6-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够厉害了,一条街坊路就讲系自己的。做乜矛讲空气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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