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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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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我相信这段文字的每个字大家都懂,但是凑到一起就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明白这段文字什么意思了。做一个公务员如果只是高中、中专毕业是没办法处理各种社会管理事务的,想用请打字员的薪水来请本科生、硕士博士生做公务员也根本不可能,而事实上打字员的确不能胜任公务员的工作。
一方面我作为一个公民希望得到优异的社会服务,另一方面我不希望公务员无论质素还是道德上都有问题而令我的公民权利受损。
话又说回来,有不少人“眼热”公务员,但他们自己却考不上的,这种人当然还“眼热”大老板能赚钱,自己却穷。总之这种人与其出于理智评判人和事不如说是随心所欲,呈口舌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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