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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法律,不请律师,打一年官司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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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生活高于艺术 于 2018-6-21 00:01 编辑

  要让正义之光照耀大地,消灭一切罪与恶,使强者不能压迫弱者。—— 《汉谟拉比法典》

  在古代的巴比伦王朝,无名的工匠,在一块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刻下庄严的字句。立法者相信,惟有法律,才是人类文明的守护神。

  近四千年之后,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也简单相信,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过,这个中国人,却又对现实有清醒的认识,根本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强者不能压迫弱者的事。一切结果,都源自实力。

  历史上其实从来不存在以弱胜强。人多就强大,那大清还会亡么?纵观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役,赢的一方,都能够清楚认识自己优势劣势,具备坚强的执行能力,并不断运用各种战术来扬长避短。而输的一方,基本上是大意轻敌,内部派系众多,互相羁绊,又患得患失,该断不断;更有大量猪队友,纯粹是对手的神助攻。

  好了,说一下我这案子吧。20176月开始打到今天,中间曲折离奇。总体上,所有人都劝我,没实力和对方打官司的。不过,我很快就分析了双方的情况。对方有致命弱点,而且极其轻敌,和对方人员打过几轮交道后,我在心里已经非常看不起这些人。其实我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么弱,如果他们调查过我的背景,也不敢侵犯我权利了。我这个人,一是学习习惯好,过四十多岁的人,还坚持每天去外国网站看英语新闻,所以学起法律来,也是很快;二是做事不按套路出牌,如果叫我打仗,被对方围三缺一,我会怎么做?很明显,缺的一边,对方准备了大量兵力和弹药,走那条路必死无疑。我肯定是看其他哪边炮火最猛,就等机会从这边冲出,而且不断寻找以少数兵力直接袭击对方司令部的可能。我要是在战争年代参军并当军官,打起仗来也是叫对方头痛的。


  战略上无比轻视,但战术上一定要极其重视。短短两个月,我电脑上准备的文档就已经有几十兆,没几千万字也应该有几百万字了吧?同时,还收集了很多信息,一般人是收集不到的,这里就暂时不透露通过什么方式了。反正,中国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关系,你懂的。


  接下来,确实是有不少事情叫我目瞪口呆,大感意外。双方都有犯错误,但我犯的基本上是小错,无关大局。而对方犯的,不仅是错误了,简直就是不断地给我提供有利证据,搞得我很多时候都为他们担心了:哎,你们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啊!


  你们看过《人性的弱点》吗?我认为在所有鸡汤书籍中,这是真正有营养的。一个人,无论他犯什么罪恶,他总会有一个人格坚信自己是圣母白莲花。被告方也正是这样,所以不自觉地欺骗了律师,由于自己不懂法律,于是提供了大量看起来正义的材料。怎么说呢?我直接复印对方的证据,然后作为我的证据提交。搞笑的是,对方在答辩中,对这些复印件的真实性都推给法庭认定了,可想而知心虚到什么程度。

    如果对方抓着机会和我接触,早就和解了,不会到今天这地步。我去年响应党的号召,在620日添了一丁,如果不是仗势欺人,我也不可能边换尿布边看法律书来打官司,对吧?各位很多都有带小孩经历,知道那段日子眼睛都睁不开,不堪回首。


    以后慢慢和大家讲这段故事,反正真的很精彩。我也准备写纪实文学了,标题都想好了:《法律的名义》,英文名是 A Tale Of Justice 。拍成电视,也肯定是很精彩的,当然,男猪脚必须换,必须换,渣大叔谁看?

    今天,2018年6月20日,我儿子刚好一岁。现在我要感谢上天和我的太太,感谢被告让我知道自己的权利,感谢我自己的努力。儿子现在和我小时候是一样的可爱,希望你以后像爸爸一样上进,但希望你以后不要像爸爸一样越长越残!

发表于 2018-6-21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觉得你可以写小说了,文采真好还幽默

但是还是很好奇,你打啥官司了
发表于 2018-6-2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Law in life,这个名字接地气
发表于 2018-6-2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85分,毕竟已离题。

5分是因为是原著多给的。

文中无不透漏胜利的喜悦,持续学习的确能让人有踏实感。 恭喜双收。

客观的审视一下大环境,您是碰上猪敌人。戒骄戒傲。

关于打仗,指挥的一般是能人,很难找到猪敌人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6-2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控制模块 发表于 2018-6-21 09:57
85分,毕竟已离题。

5分是因为是原著多给的。

你可以发现,这里没有说到任何细节。一讲细节,好故事可能就终结了,不是说对我做什么,而是说有高人制止他们继续犯蠢。慢慢预热吧,很离奇的故事。
 楼主| 发表于 2018-6-2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生活高于艺术 于 2018-6-25 11:47 编辑

八一八与我打官司的那堆货色

  打官司一年多,与这堆货色的各人有一定接触,现在就来八一八。

  A,50多岁,此人是为首分子,体形也是最大,它要是坐着你都会担心椅子的质量。眼眶已经被满脸的横肉挤得像小孩玩的玻璃珠儿,但鼻却不成比例地奇大。潮州人好吃狮头鹅,此人鼻头,就和狮头鹅的那块肉瘤别无二致。

  2017年6月初,与此人有一次大概一小时的谈话。一小时不长,但已经看出不少人性。

  此人好表现,广东话就叫“扮嘢”。言谈间,不断地表现自己有多高尚,不断地给自己加光环。这个不奇怪,人都是虚伪的么。不过,我得说啊,你是否太恶心了一些,那架势,恨不得集古今中外圣人优秀品格于一身。


  A的眼神显然是非常相信自己的话,联想到这团伙种种恶行,不得不感慨卡耐基对人性的观察与分析,简单而确切。一切作恶的人,都有另外一个分裂的人格,坚信自己是圣母白莲花。

  A为人极其贪婪,我的权利,在它们已经抢得的胜利果实中,其实只是占极小一部分,可以忽略不计。但当我指出各种事实之后,A仍咬着不放松,不断地重复一些根本不成立的理由,一副你奈我何的姿态。A在讲话时,从声音就可以听出来已经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到口的肥肉,马上就要吞了。

  按常理,这个岁数和这个位置,待人接物,应该有一定准则。但A在说话时,几次眼睛望向上方,鼻孔朝前。这是一种极不礼貌又极其轻敌的小动作。也可以看出,A其实即使是这把年纪,还是一个未断奶的大婴儿。它今天的位置,是靠父母的余荫。

  最后,A不耐烦了,下逐客令。我以一个稍稍强硬的语气,警告A,即将以法律行为追究,A仍是不屑一顾。只能说,顺风顺水太久了,已经完全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对即将到来的巨大法律风险无任何醒觉。

  谈话结束后,就已经考虑法律诉讼了,虽然我首先写A,实际是最后才和它打交道。这一团伙,为首的也不过是如此水平。

  此外在交流中,直觉A有一种赌徒心态,既贪婪又有侥幸心理。此后的事,证明我推测是不够正确的,A不但是好赌,而且是烂赌,甚至是乱赌。我这么比方吧,为了一根牛毛,A可以不断加码,直到把九头牛全部押上赌桌。


  我起身告辞时,A拿出烟盒,叼了一根点上火。哟,好烟喔!不过,我听说某个地方里面只有红双喜,怕你以后不习惯啊!

发表于 2018-6-27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可以这么说,我觉得你有点自以为是了,你这样的生活态度,时候让你受到没有必要的累!你还有孩子家庭,大家都退一步,或许海阔天空,双赢!太较真,不一定好。
发表于 2018-6-27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了半天也没说到来龙去脉
 楼主| 发表于 2018-6-2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最新消息,这团伙又有异动了,准备去报案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8-7-1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团伙的异动完了,没所谓。一个谎言要用十个谎言去圆,十个谎言当然要用一百个谎言去圆 一百个…… 很好,你们继续折腾。
发表于 2019-4-7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苹果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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