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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执行国家规定没毛病,国家文件明确要求“工资不低于公务员”,过节费不等于工资,过节费发放不同,这点没毛病,别把工资等同于过节费了,茂名地区财政支出每年都有审计检查,本级的、其他地市交叉和上级检查,都没出过事,就因为这个规定执行得没有问题。那些哭穷的老师不是第一次发帖,也不是第一个向上级反映的,但为什么还是这样执行,因为上级也知道茂名这样执行没问题,那些看文件一知半解、理解能力不行的老师(估计是大专学历的小学或者幼儿园老师,高中老师能力相对强)看了就以为过节费就是工资,工资月月发,过节费也以为是月月发的?看到那些哭穷帖就觉得逗,文件没看懂就来叫,看的都烦,月经贴,月月哭穷,都成年人了,还只能来发发帖,搞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