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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7-2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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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我永远的小猪V 发表于 2018-7-2 21:48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很明显,过节费属于福利费,不属于工资范畴,既然过节的福利费不属于工资,提高工资收入就是提高福利费的依据在哪里?相关提高教师过节费到1000的依据在哪里?还有,保障的意思不懂的话自己也可以去百度一下,百科里面有,保障没有大小之分,给很穷的人一天保障十个包子,比较穷的一天保障一个包子,是不是十个包子就是保障,一个包子就不是保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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