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斑斑:手下成员涉枪涉绑架涉命案
一直以来,犯罪嫌疑人莫某先后纠集香某强、汪某华、莫某标(上述三人另案处理)、李某香、刘某利、汪某锋、谢某明、李某春、“亚宁”等社会人员。通过有组织犯罪,逐步形成以莫某为首,香某强、汪某华、莫某标、李某香为骨干,刘某利、汪某锋、谢某明、李某春、“亚宁”等一般成员的组织结构,构成了以犯罪嫌疑人莫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香某强现年37岁,身材并不高大的他打架斗殴从不服输,他在观珠、沙朗镇片区靠打打杀杀起家,其身负命案、绑架案及非法持枪案,凶狠程度让人“闻风丧胆”,在该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然而,此人行踪诡秘、心狠手辣,纠集了一伙亡命之徒并非法持有枪支,长期在逃,当地群众怕他报复,都不敢举报。
香某强此人可谓罪大恶极。2009年1月12日,香某强纠集莫某丹、莫某彬等5人去沙琅镇寻找1月10日在KTV与之发生争执的黄某等人进行报复,过程中开枪将黄某打伤后逃跑,伤者经送医院不治身亡。
2016年1月5日,香某强纠结许某秋等人手持类似枪物状将何某两兄弟挟持至沙朗镇一处荒废旧屋子拘禁并进行殴打,要求何某兄弟家属筹集30万元才将其释放。
2016年3月26日,香某强等人在沙朗镇鱼花村委会附近抓走黄某俊殴打,并逼使其到银行取走50000元,致使黄某俊身上多处受伤。
随着“名气”的增大,一些社会闲杂人员“慕名而来”,莫某陆续将莫某标、刘某利等人“聚为麾下”。其中,香某强在该犯罪团伙中担任骨干成员,以刀枪开路,通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多种犯罪,不断提高其在观珠、沙朗镇片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香某强也由此成为当地违法犯罪的“大哥”式人物,与此同时逐步巩固了莫某“村霸”的身份地位。
巧取豪夺:不择手段讹钱
办案民警说道:“由于莫某在当地一带嚣张跋扈,一些证人心存顾虑,惧怕其报复不敢报案,在专案组找到时更不敢出面作证。莫某涉恶犯罪团伙等人被茂名警方抓捕后,那些长期被他们欺凌的受害人才敢出面指证。”
2006年10月10日,张某辉、谢某文两人在电白区马踏镇新开田医院附近经营鱼塘和养猪场。犯罪嫌疑人莫某谎称张某谢某侵占其承包山岭为由,指使香某强带领手下等十多人窜到张某辉、谢某文处,将已经建好投入使用的猪舍破坏,并用锄头将养猪场工人打伤,致使养猪场造成15000多元的经济损失。
2008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莫某指使其手下香某强等人将潘某忠挟持到山岭处的一间草棚,以潘某忠卖掉与其约定以500元订购还没达成交易的沉香木为由,要求潘某忠赔偿15000元钱并当场扣押小汽车。
随后,香某强、汪某华等人拿着刀拍响台面恐吓,要潘某忠抄下一张15000的欠条,接着其手下汪某华又逼迫潘某忠抄一张5000元的欠条,声称三天内要拿钱来才能把小汽车赎回,超过时限就要加收5000元1天的利息。为达到目的,莫某多次指使香某强带人到潘某家将其家铁门打烂,因为害怕遭到殴打,潘某一直在外不敢回家。
屡遭勒索:不给钱别想平安做生意
为了敛财,莫某的犯罪活动更加肆无忌惮。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李某忠、陈某等人承包了台商赖某光位于严坑村委的林木砍伐。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莫某虚构拥有林地百分之五的股权,要求给5万元以作赔偿,如果不给钱继续伐木要其自负后果。
李某忠等人清楚知道,他们已与赖某光签订合同,莫某是想敲诈勒索,便不予理会,继续砍伐。莫某见李某没有停工,又带着社会人员来到工地,敲烂电锯,并动手打伐木工人。李某忠因担心工人受到伤害,只好给莫某5万元以保平安。殊不知,退让使莫某更得寸进尺。
没过多久,莫某再以拆除围墙、道路维修费为由,多次伙同其手下对李某忠等人恐吓威逼阻止其进行砍采,为息事宁人,饱受折磨的李某忠、陈某等人分别多次被莫某勒索共127000元。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莫某长期盘踞电白区观珠镇及周边乡镇,网罗社会人员组成黑恶势力团伙,先后组织实施一系列的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滥伐林木、破坏生产经营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莫某等人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滥罚林木等罪名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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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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