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广垦置业有限公司、茂名市供电局:
广垦华府小区(以下简称“华府”)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官渡四路 8 号大院,左邻嘉福豪庭,右邻经贸局宿舍,规划 16000 平方,小区共4栋住宅,均有两层地下室,华府于 2017 年 01 月 08日开盘销售,按售楼合同约定于2018年8月交楼。虽现还在建设中,但已接近交房时限。小区业主发现在小区1#楼楼下距离约1米处,建设一个黄竹小区的公共使用的环网柜,“10kV河宾乙线 1号环网柜”如下图:
我们华府业主一致认为: 1、变电箱设计没有经过审批手续,也没有征求用户意见,违反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五条规定:“输变电工程、调度通信自动化工程等电网配套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应当与发电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第二十条规定:“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 协商确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也已经将大型变电设备列入“工频强辐射系统”,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按规定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电磁辐射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两个阶段编制。第一阶段编制《可行性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完成。第二阶段编制《实际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前完成。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设备,必须在使用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但是,至今为止这个巨型电箱没有经过任何环评审批流程,更加没有征求用户的意见,没有履行报批手续,根本不顾及电力安全及电磁辐射影响,明显是违法私设、违规建造的。在未经公示,征求业主意见的前提下,非华府专用的公共设施大区域高压环网柜建设在华府小区内,侵占华府小区业主公摊面积,对方垦华府业主不公平,属于侵权行为,要求开发商交房前按原规划进行整改。
2、小区内不具备大型变电装置的安装维护条件,不能在此设置大型变电设备。 根据《GB∕T 32893-2016 10kV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的规定,凡是10kv的电箱即属于电力用户变电站,必须有常驻专业人员、设备,配备值班人员、应急设备、维护设备等。小区内是绝对不可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也即,强行在小区内配置10kv的电箱属于违法行为。 3、与购房合同的规划图不符。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于楼盘的规划,开发商应有明示、告知、说明的义务,但 开发商隐瞒了部分规划,且未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擅自更改规划,对所有业主造成严重的影响。
4、该高压环网柜体积庞大,影响广垦华府内院美观,遮挡视线、缩减逃生路径,在发生火灾时影响业主逃生。
5、高大的高压环网柜形成隐蔽角落,孩子奇心大,风险防范意识低,喜欢在装置附近玩“躲猫猫”等游戏,存在触电隐患。
6、高压环网柜距离小区游泳池较近,存在漏电隐患,危及业主人身安全,导致业主在小区内活动缺乏安全感,影响身心健康。 出现以上问题,我们相信这不是一个拥有央企背景的企业应有的优秀表现,我们坚信贵公司有决心同时也有能力去打造和维护央企的形象。恳请贵公司和供电部门诚心解决问题,马上停止侵权行为,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按规划整改,交房前将“10kV河宾乙线 1号环网柜”迁移到小区外面安全位置,以确保华府小区安静、安全的健康舒适环境;维护好茂名优良的投资环境,共同助力茂名“双创”工作。 请你们收到本投诉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解决方案请公示在广垦华府门口明显位置,所有业主都不希望有进一步的行动。
广垦华府小区业主保留向上级反馈投诉或向媒体寻求帮助的权利。
广垦华府小区业主 2018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