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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承担机动车辆入户、年审等职责。我于2012年购置了一辆小汽车,今年按国家有关规定需办理车辆年审。8月16日,我一早冒大雨到高水公路旁安顺车辆检测公司办理车辆检测、年审业务。经过检测,安顺公司反馈我的小汽车改造过车头大灯,与行驶证上车辆照片不符合,不予通过检测年审。因本人从未擅自改装过小汽车的车头大灯,经过电话询问购买车辆的4S店、车管所有关业务股室及几个朋友,几经周折终于弄明白原来是购买车辆时,车管所有关业务股室办理车辆入户业务没有认真履行车辆入户现场查验审核职责,单凭代理机构上传的照片就直接打印发证,导致行驶证上照片与车辆实际不相符,存在明显的行政失当和懒政行为,而且16日电话咨询车管所时,查验股(股室名字电话听得不清楚)推给档案股,不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这样的问题很明显不是车主的责任,社会检测公司一句与车辆行驶证不相符就不予以通过年审,一是车主被冤枉了,擅自改装车辆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二是车主的检测费白交了;三是车主白跑了,而且可能还要白跑很多部门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且不论车辆年审业务委托给社会检测公司办理是否权威、合法,单是车管所这样的作风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差甚远,而且经了解行驶证与实际不相符不是一个案,请市有关职能部门过问一下,切实提高我市车辆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毕竟小老百姓要为三餐奔波忙碌,电话费、汽油费也是钱啊。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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