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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从2018年至2020年,2018年的工作重点是宣传发动,形成声势,重点排查;2019年的工作重点是重点打击,铲除黑恶势力;2020年的工作重点是除恶治乱。
涉黑涉恶十类案件包括: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特别是港澳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第七专项督导组负责督导茂名市
举报电话:19802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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