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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茂名 发新帖
楼主: lcl1000

[民生百态] 保利中环广场土地性质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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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计星人家 发表于 2018-10-02 21:40
你帮我交钱吗?说到风凉! 你就像卖楼的销售员
销售也是这么说的{:1_974:}{:1_974:}
发表于 2018-10-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字楼简直有违人类的设计,一字楼最好
发表于 2018-10-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房价给你炒高的,坏坏了{:1_973:}{:1_973:}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房屋产权年限 :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性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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