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南检察未检办在办理柯某猥亵儿童案中,发现柯某是茂名市某学校的保安,利用其身份的便利,在值班过程中将一名女童带至值班室进行猥亵,用手隔着衣服摸女童的阴部并亲吻其嘴唇两次。 茂名市第一份从业禁止判决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儿童身心健康,预防被告人再犯同类犯罪的需要,针对柯某的特殊身份,以及考虑到柯某的家属已赔偿13000元给被害人,获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该院未检办依法建议法院判处柯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量刑建议。 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后,采纳了该院量刑建议,依法判决柯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该判决现已生效。
这是茂名市检察机关 首例关于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 同时也是茂南区人民检察院的首次尝试。 督促相关单位部门 加强用人管理和监督
茂南检察未检办向涉案学校、保安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学校和物业公司要加强监管,严格录用条件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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