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0 年代,荷兰城市居住压力严重,阿姆斯特丹几名市民便占领市中心运河旁的闲置豪宅,还设立电台对外沟通,自此揭开一场占屋运动。占屋在80年代最为汹涌,至今阿姆斯特丹仍有超过千名以上的占屋者,许多被占领的空屋发展成各式咖啡店、餐厅、酒吧、儿童剧场、独立文化中心、公民网路中心、独立媒体中心、艺术家工作室等。
荷兰社会至今已发展出明确的“占屋规则”:占屋者会先等建物完全空置一年才破门,象征式地放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张床,换一把锁,然后主动通知警方。警察查出房屋的空置年期,找出业主,再交由法庭判决。若业主不能好好解释为何空置,占屋者又有合理需要,法庭或会让占屋者合法居住数月至二十年,部分占屋者须付租金给业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