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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位neo977是茂名中院的同志的话真该下岗了。因为他竟然无法反驳你。。因为我清楚地记得03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已经确定夫妻中的任何一个借债的话,都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随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借债方没有把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应该是你举证徐意兰没有把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能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条司法解释你百度能看到,不知道你律师有没有把这条规定和你说过,如果你律师没告诉你这条规定话你就炒了他吧,我确定他不是不及格就是骗你钱的。你官司最好打的方向就是找出贷款的程序中有没有不合程序的地方或者是提供出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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