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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白区教育局关于严禁学生无证驾驶
摩托车(电动车)倡议书
各位同学,各位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扩展,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现。其中我区因未成年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学生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建设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共建好心茂名、平安茂名,是我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一份责任。为配合集中整治茂名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专项行动,培养学生良好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拒绝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属违法行为。无证驾驶者,技术未经训练,规则不甚熟悉,不但对自己的安全存在隐患,更可能危害道路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很多无证驾驶酿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当前我市正开展集中整治茂名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专项行动,希望同学们积极响应,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二、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
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摩托车(电动车),告诫他们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机动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上学,中学生骑自行车要行非机动车道。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三、引导学生礼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
各学校要整治工作中要堵疏结合,注重于“疏”,教育学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细则》,倡导学生使用合法的、安全文明的方式上学和出行。一是尽量搭乘公共交通车辆出行。二是年满12周岁的学生可考虑骑自行车出行。三是确实有必要和安全的情况下,年满16岁的学生可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但必须在非机动车道骑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不可以违章带人。(注: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基本技术要求为:设计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mm,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蓄电池标准电压应不大于48V,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四、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与个人、班级评优评先挂钩,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和综合考评,对学生年满18周岁后申考驾照和参军政审有直接影响。交警部门发现学生在校外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参与飙车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通报学生所在学校,并将对学生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暂扣处理。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来源:电白教育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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