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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18.11.26,大概是中午12点15左右,老婆电话过来,叫过去岳母家里吃中午饭(在官山三路热电厂宿舍小区里面),打电话的时候老婆还在光华北1+1附近上班,打完电话就下班回来过去岳母家里吃饭。原本我想等老婆回来,搭我一起过去吃饭的(老婆骑摩托车上班的),回到我住处10分钟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于今早我没吃早餐,实在太饿了。本人住在官山学校后背附近的,也就是寿仔士多旁边,于是自己骑摩托车出发,刚好来到官山学校后背拐弯处(我骑摩托车全过程都走石鳌塘村里面的村道),身后来了两个官渡派出所巡警。由于昨晚下雨,头盔湿,我的头盔挂在女装摩托车挂扣上。巡查员立即截停要求查证件。真倒霉,每次出门一直带驾驶证行驶证,偏偏这次没带。我向巡逻员求情,回去拿,也就距离家里150米距离,他们两个不肯。然后我说要不等我5分钟,老婆回到半路了,叫她在家里顺便拿过来。两个巡逻员还是不肯,一定要我坐上他们的摩托车,另外一个骑我的摩托车,回去官渡派出所审查。他们搭我过去官渡派出所的途中经过我住的地方,我说要不我下车,回家拿驾驶证行驶证出来给你们检查罗,他们理都不理。直接拉我去到官渡派出所。最终被扣了4分,罚款400元,不带头盔200,不带驾驶证100,不带行驶证100。我承认我有错,抵罚。我以上说的每一句没半句虚假,包括提到这次不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带头盔,以前每次出门一直带齐证件包括带头盔。之前每次过去岳母那里吃饭,骑摩托过去都带头盔带证件。这次考虑到在城中村里面,不在外面大道走,抱着侥幸心理。我被处罚我认命。但是我想不明白,巡逻员就不能稍微通情达理一点点吗?你们都是为了处罚而处罚,丝毫没情面讲,如果口头批评教育我,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回去拿证据,又何妨。我真是太心凉了。为何一点包容心都没的。对官渡派出所的巡逻员,真是失望透顶。
(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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