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由省政府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达到92.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3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六项基本指标年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深圳市力争PM2.5年均浓度降至2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全省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5.4%、3%和18%。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不久前发布的空气质量报告,2018年前11个月,广东全省AQI达标率为88.3%,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 《方案》列出了升级产业结构等九大工作任务共包含57项措施。 城区重污染企业 需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方案》将升级产业结构放在首要任务,从“制定实施准入清单”的角度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此外,要清理退出重点区域污染企业,包括加快城市建成区域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地要制定污染企业退出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单。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制定搬迁工作方案,启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搬迁工作。 工业园区方面,《方案》提出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2020年底前珠三角实现公交电动化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重调整到37%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26%;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以下,实现“零增长”;珠三角地区要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6万吨以下,比2015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 《方案》要求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2020年年底前,天然气主干管网通达各地级以上市,珠三角地区天然气管网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80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供应能力增至500亿平方米。 《方案》提出,2018年起,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电动汽车,其中纯电动车型占比超过85%。2020年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实现全面公交电动化,粤东西北地区各地级市市区公交电动化率达80%以上。 考核不合格地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在应对污染天气方面,《方案》提出包括深化“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等经济圈内部环保合作等在内的各项举措。 《方案》要求依法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保电网安全、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污染区域内燃煤机组减少发电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采取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 《方案》明确,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地区,由省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