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时间:
2018/12/09凌晨4点茂名市茂南开发区涵洞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李紫雄当时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撞了四个行人(事故受害者:柯胜东、柯春富、柯茂涛、李流广,当时情况:五个人沿着斑马线过马路,肇事者驾车车速最少110时速以上,撞了四个人连车影都没看见,都没有刹车),之后继续驾车逃逸,又撞上了另外一辆正在等红灯的小车,然后弃车逃离现场。事故发生后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半月了,肇事司机李紫雄和车主李紫灵(姐弟关系)都不主动承担责任,不曾出面协商处理此事。更过分的是,茂名市交警一大队那边受理此事故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进展,拖拖拉拉,家属到茂名市交警一大队那边想了解情况,总是采取敷衍式态度应付。难道撞了人肇事司机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车主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吗?释放了肇事司机事故就处理好了吗?伤者至今还躺在医院就可以不闻不问了吗?交警大队那边的所作所为让受害者家属寒了心,该怎么相信你们这些司法部门呢?这个社会还有没有法律呢?医院停药、没钱做手术,四个伤者目前住了一个多月医院,其中三个伤者躺在ICU接近一个月,目前还躺在茂名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说后续还需手术治疗。事故发生后,车主和肇事司机未曾出面处理,责任认定书都出来了。此事故已经掏空了四个家庭所有积蓄,该借亲戚朋友的钱都借光了,每个家庭医疗费都交了十几万了,还欠了医院八万左右,还有很多其他很多费用医院还没结算,医院天天催款。大致了解一下每个人医疗费已经花了十几万了,四个家庭都无能力支付这笔巨大医疗费用,后期如果不动手术不治疗的话,会被感染,后果不堪设想。试问一下这个社会真的没有法律了吗?撞了人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肇事者和车主都不愿意正面处理问题,一直逃避责任,车主和肇事司机都是有车有房的人,整个家庭都是有钱人,有钱走后门逃避责任没钱给受害者医疗费,赔了七万多就可以不了了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