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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部门彻查茂名华侨城业委会是如何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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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8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新加坡
请有关部门彻查茂名华侨城业委会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题记


我相信,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人而言,一套自己所拥有的、正在努力还着房贷的房子,可能便是一生之中最重要的资产。但是,要如何确保自己所购置产业的权益,我想这应该是今时今日所有小区业主们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了。

于是乎,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指导守则》选举业主委员会来维护自己权益,便成为了我们这些繁忙的小区业主们托管自己最重要资产最“理所当然”的选择。

但是,在我们茂名华侨城,却“选举”出了这样一个业主委员会。


“我的签名,不是我的笔迹”
作为必须由全体业主在业主大会中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代表着业主的利益,并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运作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肩负着业主大会所赋予的权利与责任。

一般而言,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并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当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其选举必须是公平、公正、公开的。但是,在我们茂名华侨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却充满了神秘性。

茂名华侨城小区,一共有8栋高层住宅楼,超过650户的住户。商住一体的环境,既为业主提供了生活上的便利,也带来了不少需要操心的麻烦事。而茂名华侨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初衷,就是为了让我们在这些麻烦事中解脱出来,本质是好的,但随着后续事件的发生,其过程却是很让人困惑。

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伴随着迟迟不见召开的业主大会,莫名其妙的成立公告,一份神秘的会议纪要和“实名投票”……第二届茂名华侨城业主委员会以超过六成的业主投票通过,获批成立。

而据调查,在这届业委会中投票通过的400户住户居然有300多户其业主是不知晓情况的,表决表上的业主签名居然与本人笔迹完全不同……这让我们这些被代表的业主们,不得不开始担心,开始害怕,自己千辛万苦买下的房子,难道将沦为他人手中谋取私利的工具?

“换一台电梯,要50万?”

我们每个业主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需要按比例缴纳一笔房屋维修基金,该基金实际上包括了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原则上并不得挪作他用。

去年底,本届的茂名华侨城业主委员会以某栋住宅楼电梯损耗为由,向房产局申请提取了我们小区的部分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更换电梯。但08年迄今不过10年,距离小区电梯普遍的更换年限20年还有将近10年的时间,而且电梯也并无发生特别大的故障。在这种情况下,小区电梯是否真的有必要更换呢?

据了解,在业主委员会报批房产局的资料中显示,更换一条电梯的金额高达将近50万元。后续业主委员会又以资金仍然不够为由向该栋楼业主集资了数万元。
据资料显示,茂名华侨城小区的8栋楼,维修基金共有400余万,平均一栋楼也就分摊到50万而已。现在只是更换一台电梯便几乎将一栋楼的维修资金全部花完,是否合理呢?而且由于维修基金的余额不足百分之二十,我们小区业主还被迫需要重新补充房屋维修的资金,这种权益的侵占已经变相的成了明目张胆的财产侵吞!(后业委会在业主提出质疑及各方压力下向业主退还了向业主收取的那部分款项)

而我们在了解到更换电梯的实际操作中,业主委员会还直接以伪造的业主签名通过了更换电梯的决议,并私下与电梯厂家进行了暗箱操作,没有招标、没有公示,完全踢开了物业管理,最终更换了电梯,但其中有无“猫腻”?有无涉及利益交换?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查一下。虽然其余的几栋楼业主委员会尚未申报更换电梯,但是如果因为更换第一栋楼的电梯令业委会的某些人尝到了“甜头”的话,那接下来的第二台、第三台,是否还会如法炮制呢?

此外,房产局的维修基金的批报,真的就如此容易吗?如此巨款的使用过程,又应该由谁来监管?


“物管向业委会支付每月5000元经费,该经费的使用却未向业主公示?”

据我们了解,本届华侨城的业主委员会要求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每月向其支付5000元的“经费”(业主们大多都不知情),物业管理公司也自2014年5月起至2017年12月,按要求向业委会支付了这些经费,但该经费的使用流向也从未向我们业主公示,这些经费到底收了多少?都用到哪里去了?作为业主,我们有知情权!华侨城作为商住一体的小区,迄今为止由业主委员会保管的广告费却也从未向业主公示。业主们都想问问这个所谓的业委会,你敢不敢晒一晒你们的账本出来?
业主委员会本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全体业主共同选举产生的,但这一届业委会的成立是否按照合法流程,恳请相关部门介入彻查,好好查一查这个业委会的账本,还我们广大业主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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