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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化州良光镇某村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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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4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人民网:“柔道冠军实名举报村支书”事件一经网络曝光,当地即由政法委书记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专项调查组,发放公告500份,走访农户665户次,就具体问题在不同地点调查谈话416人次。为了刨根问底快速查清真相,当地付出不可谓不巨大。这也从一个侧面引人反思:如果没有“柔道冠军”网络举报的噱头,如果没有滔滔舆情的万众瞩目,普通举报会否得到基层部门的高度重视、快速调查呢?本次事件可谓是给各级政府机关提了一个醒,除了消解舆情危机的“舆情思维”,更需要建构“法治思维”。面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必须要真正做到以法治筑牢公平正义底线,守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19-4-1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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