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123
外地民生 发新帖
楼主: TANKLIN

广东佛山市顺德房价虚高,买房者千万小心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3-11-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佛山市太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太平洋鼎旺中心官司不断,因为绝大多数业主和租客,以及合作伙伴,甚至政府都被它骗得血本无归,购买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业主都赔得血本无归,租赁那里物业的租客也都赔得跑路了,很多合作伙伴也都被他骗了,佛山市政府也多次与佛山市太鼎置业有限公司这个不要脸的开发商对薄公堂,总之,谁接触他谁倒霉,劝大家千万不要上他的当。

最近,另一个商家大润发又被佛山市太鼎置业有限公司给骗了,刚开了没有多久,就关门大吉了,被发展商给坑死了

大家想一下,一个商家进住一个地点,前期的装修、广告宣传、预交的租金、进货、员工工资、水电费,关门后遣散员工的赔偿金,这一笔笔费用加起来,商家得赔死,发展商太鼎置业太坑爹了,以后的商家千万不要再上佛山顺德区陈村镇太平洋鼎旺中心这个发展商的当了,大家千万小心
 楼主| 发表于 2023-12-8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太平洋鼎旺中心的茗记茶点终于支撑不住关门了

佛山市太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太平洋鼎旺中心官司不断,因为绝大多数业主和租客,以及合作伙伴,甚至政府都被它骗得血本无归,购买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的业主都赔得血本无归,租赁那里物业的租客也都赔得跑路了,很多合作伙伴也都被他骗了,佛山市政府也多次与佛山市太鼎置业有限公司这个不要脸的开发商对薄公堂,总之,谁接触他谁倒霉,劝大家千万不要上他的当。
最近,香港著名的茗记茶点也被太平洋鼎旺中心的发展商佛山太鼎置业有限公司骗了,开业几个月,实在支撑不住,现在又被迫关门了,当初开业时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悲惨
大家想一下,一个商家进住一个地点,前期的装修、广告宣传、预交的租金、进货、员工工资、水电费,关门后遣散员工的赔偿金,这一笔笔费用加起来,商家得赔死,发展商太鼎置业太坑爹了,以后的商家千万不要再上佛山顺德区陈村镇太平洋鼎旺中心这个发展商的当了,大家千万小心
 楼主| 发表于 2024-2-1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由于地铁七号线西延线的开通,顺德房价从2万降到了9千

真提讽刺,随着顺德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的开通,原来炒房客望眼欲穿期盼的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开通迎来房价上涨的期望化为了泡影。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入开展,一些城市房价中的泡沫被挤了出来。今天向大家重点説一下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房价,顺德区具説是广东省佛山市的家电城,富裕区,但是随着这一轮国家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政策,顺德区的房价泡沫被挤了出来,有炒房客已经上当了,该炒房客在顺德美的花湾城买了一套住宅,当时以1.9万的金额购入,但当时的开发商的销售价格是2.1,该炒房客还自以为赚了多大的便宜,可一年后取到房产证后,房价开发商报价説已经涨到了2.3万每方,该炒房客兴致勃勃地跑到二手市场想比2.3万元的价格低一点的价格卖出该房产,但是到了二手市场才发现,别人出售的价格比他的还要低,1.7万、1.8万的价格比比皆是,他的1.9万的价格根本就卖不出去,这时,他才感觉自己上了当。追悔莫及。

陈村地区自称自己地段好,离广州近,但是房价也是不停地降,地铁七号线的太平洋广场从2.4万降到了1.9万,太平洋鼎旺中心从1.8万降到了9千,一大堆的炒房客都叫苦连天,追悔莫及。

顺德的佛山新城从1.3万降到了现在的5千元一方,炒房者欲哭无泪呀。

顺德房价的普遍下跌已经成为了常态,象顺德区的绿地、太平洋、保利、碧桂园等的物业基本都是如此,他们对外宣传顺德区有多少条地铁,有什么什么CBD商圈,什么什么产业链,但这些规划都是五年或八年之后的事情,高额的房价早已经把这些地利优势提前透支了,许多购房者已经大呼上当,但已经晚了。

但最惨的是2021的炒房客,2021年,顺德陈村、北窖的房价一度达到了3.5万一方,但一年后的2022年一下跌到了九千一方,这些炒房客真是倒霉透顶了。

所以,笔者认为,购房者在买房时,一方面要看一下开发商所谓的市场报价,另一方面,要到二手中介中市场了解一下二手的房价走势,才能够了解到房价的真实信息,以此才可以进一步与开发商议价,从而争取到一个合理的价格,不要轻易下订,以免上当受骗。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幅度降价呢?我想,一个地方的房价是由外部需求、内部需求两方面决定的,从外部需求看,顺德距离广州番禺较近,但距离广州的中心地带越秀、天河十分遥远,外部的需求就十分疲软,内部需求看,顺德的名企的高管、高知等都有人才房的优惠,谁还会花高价钱去买商品房呢,同时,顺德的企业流动性很大,一般人很难在那里定居,没有那么大的购房需求,所以,从内需、外需都不可能支撑顺德高额的房价,虚拟的房价泡沫不破才怪。

更重要的是,顺德是很腐败和自私的地方,政府有了一点钱马上就被政府官员贪污了,所以修了一个地铁七号线的延长线从2015年一直修到2022年还没有通,大家想一下才13公里长的地铁线,广州地铁七号线提前一年开通,顺德的地铁七号线延长线到了2022年都没有通的,那里的政府官员平时吃的都是免费的自助餐,不用花一分钱,这么奢侈的生活不靠财政补贴哪来的钱,钱都被贪污了,哪有钱去建设地铁,建设大桥呢?顺德是私营经济发达的地区,私营经济讲的是个人利益,大家都各顾各,公共环境谁会去关心呢,所以顺德的公交设施、教育配套等都很陈旧和匮乏,这样的公共设施和教育配套环境,房价怎么会上涨呢?所以买那里的房是铁定会赔的。

2022年5月广州地铁七号线西延线终于开通了,但房价却成功地从2万降到了九千,坑死了一大堆炒房者。

现在顺德又在炒作佛山三号线,希望购房者千万不要再上当受骗了。

51028a44-c804-4457-ab61-5081e7160b88.JPG.1000x750.jpg 271242b4-e08f-4e35-a7f6-f4d307260dc1.JPG.1000x750.jpg 58858077-c8a0-4816-bd6a-43bf02dd9dee.JPG.1000x750.jpg bcf0f81a-1417-4117-a1a8-4867c3694daf.JPG.1000x750.jpg be9f4012-c7e5-434f-9e8f-796821481c97.JPG.1000x750.jpg d63ef2cf-47a2-4046-8295-3305c039762b.JPG.1000x750.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2-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佛山顺德区太平洋鼎旺中心的物业服务合同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

(1)该小区的《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该条款规定业主所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物业公共部分的修缮等服务费用,还要求业主另外缴纳,实际该条款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
(2)开发商迟交房产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迟交物业费的滞纳金却为每日千分之五,显失公正。
(3)该小区为商用物业,但开发商承诺了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电费,没有在合同里面明确表述。
(4)该小区没有公开所有小区收支明细,公开所有公共部分的收益,严重侵犯了业主和权利。
51028a44-c804-4457-ab61-5081e7160b88.JPG.1000x750.jpg 271242b4-e08f-4e35-a7f6-f4d307260dc1.JPG.1000x750.jpg bcf0f81a-1417-4117-a1a8-4867c3694daf.JPG.1000x750.jpg IMG20221219183036.jpg IMG20221219183238.jpg
 楼主| 发表于 2024-7-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求国家坚决取缔发展商为了自身的长期利益,强加给广大业主的不平等的前期物业服务

购买过商品房的业主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时,发展商都会要求业主签署一个前期物业合同,这些前期的物业服务条款、收费标准、物业水准都是发展商规定的,条款不可更改,你若想更改,那只能退房,而如果想退房,那对不起,你已经缴纳了定金,定金就要被没收,你只有被强买强卖了。
就拿本人购买的顺德****中心物业为例,其在售卖物业时,发展商都是采取一步一坑的策略,一步一步地引导你掉进他所设置的陷阱的,其对外公布的合同大体上是按照国家法律起草的,但自从缴纳首付、签署合同、签署物业合同等一系列环节,那骗局是一个接着一个,令人应接不暇,先是否认之前在认购时承诺的事项,接着又在交楼时间、交楼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装修等各种服务中要求你必须按照他的要求确定服务条款,这时候,你会发现,他所约定的条款完全违背他对外公布的合同条款内容,完全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本人就因为这些条款跟发展商僵持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这期间本人虽然向房产部门进行了投诉,但房产部门不予受理,必须走法律程序,而且那时本人是首次购房,对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缴纳的定金可能都不足以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才被迫签署了合同。
现在我想说的是物业前期服务的问题,前期的物业服务条款、收费标准、物业水准都是发展商规定的,条款不可更改,其实这是强买强卖的行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的社会,提供的服务必须经过竞争性的谈判,或采用招投标的流程,才能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水准、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但物业前期服务完全违背了这一市场经济的规律,以我所购买的顺德****中心物业为例,前期的物业完全是发展商强加给业主的,因为物业跟发展商形成了强大的利益关系,前期的物业服务商****物业租用了发展商的物业,发展商向物业服务商****物业缴纳物业服务费,小区的对外广告费、公共部分的物业出租费也都被物业和发展商拿走了,业主无资格享受这些收益,就这样物业还说物业经费不足,还要挪用物业维修基金,后来才发现,原来这个小区相当大的一部分物业是由发展商自持的,按道理这些物业也要按跟业主同样的收费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但这部分的物业收入物业却不向业主公开,只说物业经费不足,需要业主多缴纳服务费。这对业主来说就是一个无底洞了,因为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的物业费的具体数额是个谜,这就无法判定物业经费是否真的紧张了。
所以,笔者认为,物业服务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公开招投标,中标者须跟业主签订公平公正公开的物业服务合同,这样业主的权益才不会被侵犯,甚至说,如果小区管理好了,业主有可能不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凭借小区的公共广告收入、公共区域的租赁收入等就可以维持物业的正常运作,甚至可以做到业主可以有分红的水平,大家说是不是?
现在有人就说了,那业主可以自己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物业赶出去,不就自己管理自己的小区了,但是,大家想一下,业主平时都忙自己的事情,大家又没有自身的通信录,如何能够自己组织起来?而发展商指定的物业肯定想永远垄断经营小区的物业管理,以此来获得超额的利润,业主一盘散沙对他们最有利,他们肯定不想通过竞争谈判的方式承接物业服务,所以这时就需要政府能将业主组织起来,组织业主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化的竞争性谈判选择优良的物业服务商,一定能使各楼盘的小区日益和谐幸福起来。


1720063198214.jpg aaf713d704384df8a05acf115f00424.png


bbfb44125fcf4a1fddf9c12b54cf17e.jpg

f593cbd95937b3579b1047ae98aa97f.png



 楼主| 发表于 2024-10-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
顺德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现今是事故不断,三天两头地停电、停水,房子到处漏水,越来越难以为继,租赁的商家的经营也越来越难以为继了。物业租不出去,就只够靠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勉强维持了,现在的现状是:物业租赁发展商的物业向发展商缴纳租金,发展商向物业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和发展商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利益共同体,外部的收入目前只有业主的物业管理费了,因为这个项目很多物业是发展商自持的,所以发展商和物业公司基上是靠卖出去的物业缴纳的管理费在苟延残喘,如果全体业主不交管理费,发展商和物业都得被饿死。
今天要向大家说一下顺德太平洋鼎旺中心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违法条款,这些违法条款都是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1.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三条为非法条款,这一条款中约定说业主缴纳的物业费不包含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费费用,其违反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的规定,该条款中“包含/不包含公共水电费用及电梯费。”中的对号是发展商或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己私自打上的,没有经过业主们的同意,而且这每月分摊的水电费用是物业替佛山市顺德区太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代收的,这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而物业采用欺诈胁迫手段欺骗业主签署的合同却规定维修费用由业主方分担,这是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缴纳了公共部分的物业服务费和公摊的水电费,而公共部分的商业营收利益全部被发展商和物业拿走了,业主只投入没收益,而发展商和物业却只收业主的钱,享受着全部商业收益,哪有这样的道理?
2. 《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第十条关于保险的条款明显免除了发展商和物业的责任,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却不保证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哪有这样的道理?如果你是投资的,想出租物业,那么人家交着管理费,却不能保证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谁还敢租这样的房子?你的投资还会有回报吗?
3. 由于业主所购房屋出现渗水、停电停水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希望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维权。
4. 开发商迟交房产的违约金为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二,而物业服务合同的迟交物业费的滞纳金却为每日千分之五,显失公正。
5. 广大业主须要求在《顺德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书》里明确水电费收费标准按普通民用收费标准收取,须有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证明,如超出普通民用水电费收取标准部分,业主可以从需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
6. 要求物业公开所有小区收支明细,公开所有公共部分的收益,业主须按比例享受公推部分的收益。
以上是本人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发展的一些不合理条款,大家还发现什么不合理条款,希望大家补充,让我们大家共同起来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