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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物茂自名 于 2019-3-21 20:07 编辑
茂名各商会联手有实力的开发商、投资商这种商业运作模式,也是能有效能的,这样在茂名建超400米高度的高楼都是能行的,也是能赢利不亏的,茂名城市样貌、形象也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层次,而很有经济、社会效益,而大有可为,这能可名利兼收的项目何乐而不为呢。在茂名建这超越性超高度高层大楼,大有可为。每个商会每间成员企业都拿当中写字楼设立茂名总部办公室用途,都能消化完整栋楼了啦,何况还可引进金融等高端服务业以及外地客商入驻办公用址和大型超一流酒店和商业购物娱乐等业态入驻呢。
800万人口体量的地市、粤西真正物理地理中心、国家层面三大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区)中心接壤点等发展要素重叠的茂名城市,只要盘活利用起来,作用、价值、效能、效益十分可观。茂名应该有着自我意识去成为是南方重要中心城市、世界知名滨海城市的建设发展努力方向目标去谋求早日稳妥实现,方可体现出茂名所应有的地位、作用和价值。
在茂名建超高层高楼大厦,正迎合中国国情人多地少向天要地要空间的发展方向趋势,茂名可大胆在一些方位位置规划要求样层高度达到一定指定的高度才能开发建设的地块,不要浪费相关方位的大好建设高楼大厦的土地资源位置。在茂名的高楼大厦,应该没有最高,只会有更高。有存在就是合理,就会能消化利用,就会要想办法去消化,就会有应有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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