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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如何发放与考核?
第1步:申请人经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后,由各县(市、区)按程序将本年度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工资账户。
第2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于当年11月30日前对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以上岗退费协议书规定的条件为准,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
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列为下年度补助对象;对考核结果不合格、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中止协议、调离乡镇卫生院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可调减或停止发放下年度补助金。
第3步:考核工作结束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应填报《广东省符合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政策人员变动情况审核表》,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第4步:省卫生健康委对各地上报的人员变动情况,按照“预拨+结算”方式安排省级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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