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茂南区一名年轻女子报警称被人持刀抢劫25000元。结果抢劫嫌疑人没找到,报警者自己反而被行政拘留。 当日中午1时许,事主李某梅走进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羊角派出所报案称:中午12时许,她在农业银行羊角支行柜员机取出现金2.5万元,驾驶电动车经过茂南区羊角镇某村路边时遭到2名驾驶摩托车、头戴全盔的男子持刀拦截,2.5万元现金全部被抢走。据事主交代,期间她脸部还被其中一名男子打了两巴掌,这2名男子作案之后,迅速逃离现场,她还没来得及记下嫌疑人摩托车号码。 接报后,羊角派出所民警及时为事主做好笔录,并展开初步调查,随后将案情逐级上报。茂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抢劫案件侦破工作机制,组织相关警种介入侦查。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民警发现事实与事主报称的不符。民警初步判断,事主李某梅报的是一宗假案。在办案民警的反复询问下,李某梅终于老实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李某梅是羊角镇某工厂老板,事发当天,她答应给员工发工资,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为了拖延发工资,她谎称被抢劫,为了使谎言更逼真,还将自己脸部弄伤。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梅(女,27岁,茂南区羊角镇人)因谎报案情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相关链接】《治安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来源:平安茂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