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手机店当店员,5/1当天在店内因为好心借了一个店内特制的充电宝给另外一个店员的客户充电,临走前还特意问他还回,对方撒谎已经放回前台,后面就离开了。
直到查监控才知道根本就是对方私心带走的(五一节偷拿走),后来微信问到了,他说过几天给回来,然后后面就拉黑了。由于只有微信号,只能把微信照片和监控发出来。
现在由于店员的好心,要自己全部承担店内的丢失物品责任,最重要的是,那个客户从一开始的推迟,到后面的直接拉黑。这不是赤裸裸的把人家的好心占为己有?责任多少钱是一方面,因为自己的好心被这样践踏,同时说法也拿不到,这口气是绝对不能这样自己吞。
发出来是望茂名人民看清这个好市民,最好能有认识的人转告。人不可以无耻到如此地步,否则以后真的怎么回报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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