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
您好!2018年底在网上看到过《茂名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大排量摩托车在茂名市区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但一直未见到实施的正式文件, 说明该征求意见稿并未通过政府部门或人大的通过并正式颁布执行。期待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对此“征求意见稿”的最后下落有一个交代, 公布一下意见征求后的总体情况和最后结论。不应该弄得人心惶惶的, 有损市民的正当通行权利, 不利于稳定社会秩序。
此外, 2017年还发布了关于暂缓给125CC及以上排量的摩托车上牌的通知, 请问这个“暂缓”要到什么时候呢?
需要强烈抗议的是:严格意见说来, 超过150CC的排量, 才真正算得上是“大排量”, 而大排量的摩托车持有者数量却是十分稀少的, 真正数量众多的, 才是125CC及以下的摩托车, 数量尤如蚂蚁!对数量少得可怜的150CC及以上摩托车进行限制, 并不能达到任何“制乱”的目的!!而便于盗匪抢劫的, 也并不是什么大排量的摩托车, 只要查看一下案件记录,事实上大多是一些驾驶电动车和小排量的摩托车的不法份子作的案!因为这样的车重量才最轻, 才真的便捷, 才更有利于犯罪份子在实施作案后的快捷逃离。故对150CC及以上摩托车者进行上述限制, 分明是对此类摩托车使用者民主权利的生硬剥夺, 很不公平,是一种没有道理的偏见和歧视。
希望政府部门能至少早日恢复对 150CC摩托车的上牌业务, 保证此类摩托车车主的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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