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9-7-2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开发商太过分了,售楼的时候一味的宣传天桥市场学校,特别是天桥,在明知政府那边可能会难审批的情况下没有告知消费者或者公示商品瑕疵,继续当做卖点让消费者蒙在鼓里,导致业主直到收楼才知道天桥在审批上出现了问题。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这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而且构成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