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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3485|回复: 7

[今日关注] 【事故案例警示】随意变换车道,最终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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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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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19年3月1日,许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茂名那霍往七迳方向行驶,9时许行至S281线林头镇五里营路段从慢车道向快车道变更车道时,与同方向在快车道直行由覃某驾驶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及路中间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许某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是该事故的主要过错。
覃某驾驶机动车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该事故的次要过错。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
车辆行驶中正常应沿本车道行驶,若要变更车道,不论道路是否拥挤,均应先打转身灯,瞭望安全后,才可转入要变更的车道,若不打转向灯,就变更车道,即属于随意变更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先行
(二)按顺序依次行驶,不得频繁变更机动车道;
(三)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二条以上机动车道;
(四)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机动车在道路上变更车道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来源:茂名交警
最讨厌那些经常超车和变车道的,吓死新手了,大家说是不是!!

发表于 2019-7-25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吓死新手,老司机都吓死啊!
发表于 2019-7-25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讨厌的是变向不打灯的,一点严惩
发表于 2019-7-2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把变道不打灯的,发现以后立即保持匀速,或松点点油门让他过,没办法。
蓝伊. 发表于 2019-7-25 11:56
什么吓死新手,老司机都吓死啊!

连护栏都撞碎了{:1_958:}
变道不打灯、随意变道的,早晚会出事
覃某驾驶机动车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该事故的次要过错。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判责依据是什么?
发表于 2019-7-27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很多司机打灯有个毛用,,很多都是一边打灯,一边踩刹车减速,一边转向的,一气呵成,吓死人。。。

正常是要离转向一定距定,就要打灯,提示后车要转向,再观察能转向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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