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灭霸 于 2019-7-25 16:05 编辑
老人卖房两年后儿子反悔:我妈有精神病 ,法院判合同无效,买家损失300万
2016年,北京的李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77岁老人李老太名下的房屋,入住两年后,却突然被李老太儿子陈某起诉,称母亲患有精神病30余年,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要求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老人卖房两年后儿子突然反悔:我妈有病2016年8月,当时77岁的李老太在外甥谭某的陪同下,在一家中介门店,与李先生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李先生以175万元的价格买下李老太某小区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 不料,李先生办完贷款手续、取得房产证并入住两年后,突然被李老太的儿子陈某起诉,陈某称,“我母亲患精神疾病30多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卖房这事,作为监护人的我并不知情,也不在场。”
个人认为:
第一让老人儿子举证母亲在卖房子时候是发病期。
第二是法院调取卖房175万是不是一直都在银行没有流水。如果有被儿子使用过的,那就可以告他们欺诈。第三说实话法院太轻率了吧,你这样是不是在助长歪风邪气。这个不是后续赔偿问题,是社会道德底线。和现在的扶不扶跌倒老人是一样的,社会影响太大了。不能因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法外开恩,我想问一下监护人干什么去了?第一你明明知道母亲身体不好你不应该保管好家里的重要物品。第二买房卖房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成的,老人频繁外出你不知道吗?
第三就是中介的责任了,该什么责任就是什么责任。不知道现在社会怎么了?法律是用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对于发现法律漏洞用于谋取利益的个人和集体(包括律师)要严厉打击,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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