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多少人买东西都要去商场买的,以为商场比较真,看看吧,有时候商场也不可靠。
湛江市霞山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茂名东汇城分店(法定代表人:黄志龙)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一、没收“琼彬枸杞”(净含量:120克,标称生产商:广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12.04)1包和“琼彬枸杞”(净含量:550克,标称生产商:广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12.04)1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466.8元; 三、罚款1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处罚决定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履行。
各位睁大眼睛看看吧! 2019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