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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名雅世家小区业主,现就小区物业茂名市名雅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名雅物业)擅自主张在小区公共区域内临街商铺前的车位属其所有,为维护商铺利益对在该区域停放的业主车辆用强粘性胶水粘贴“禁止外围车辆停留过夜”纸条的一事进行投诉。
名雅物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僭越了《名雅世家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名雅世家临时管理规约》对其提供管理服务的约定,严重侵犯了业主的权益。理由如下:
1、名雅小区业主享有使用小区公共区域内临街商铺前的车位的权利。上述车位属于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所增设的车位,且购房合同中并未对上述车位的产权进行约定,根据《物权法》第73条、《最高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上述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有权按相关约定进行使用。
2、名雅物业无权作出任何限制小区业主使用上述车位的规定。《名雅世家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名雅世家临时管理规约》仅赋予名雅物业对小区范围内扰乱交通的违规行使、停泊行为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未赋予名雅物业能对公共停车位的作出使用时间限制的权力。在《名雅世家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名雅世家临时管理规约》未约定的情况下,对于该车位是否设定使用时间限制等问题,应由业主大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
3、名雅物业上述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第74条第1款关于停放车辆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强制性规定。该行为实质系为了满足非业主以外的车主使用车位的需要。但上述车位是名雅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重要辅助设施,性质上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只有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车需要,才能考虑为小区外的其他人提供服务。
4、名雅物业对停放在上述公共区域内的业主车辆粘贴纸条,属于非法侵权行为。业主将车辆停放在上述车位中规划的停放区域内,并未对小区交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名雅世家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名雅世家临时管理规约》的相关约定。因此,名雅物业无权对上述车辆粘贴纸条。纸条粘贴位置均为驾驶位前方车玻璃,其使用强粘性胶水不仅对车玻璃造成了损伤,而且形成的残留痕迹会妨碍驾驶视线,对交通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请相关部门及时制止名雅物业的上述非法侵权行为,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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