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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2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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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尊敬的frixnga网友:
您好,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修订)》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对于国家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仍需继续教育,其它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不需要继续教育。如有相关政策上的问题,可以咨询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科电话:0668-2976953。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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