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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吓一跳 于 2019-9-24 05:36 编辑
最近,杭州市政府推出一个措施,向杭州前100强的企业派驻“政府事务代表”,
一时激起千重浪,很多人出出力捶胸痛呼:“杭州市政府要插手企业的运营了”!
这件事令我想起一件旧事:
改开初期,深圳市各镇为了协助港商的来料加工厂在每一条自然村落地开厂,为了协调该厂与内地员工和厂商的关系,为了协调厂家与海关的关系,90年代,深圳普遍向每一家来料加工厂实施“派遣厂长”制度。
也就是说,每一位外商在我村办一家加工厂,我村就会“法定”向你们厂派遣一位“厂长”。
这位厂长的责任一般是:1,和谐劳资关系。2,负责报关。3,负责政策传达。4,成为政府与企业的桥梁。
实话实说,这位厂长的工资是由村里发放的(工厂先将厂长的工资交给村里,然后再由村里发放给厂长),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厂长一般来说,既需要为工厂负责,也需要为村里负责。
由于这位厂长是内地人,生活习性,思维方式等,更加容易和内地员工沟通,同时由于香港老板很多时候都喜欢请吃宵夜,所以,这位厂长也很经常与老板一起宵夜,所以,这个派遣的厂长起到了劳资双方和政府部门三者之间的润滑关系:村里多安排了一位劳动力,老板花一点小钱(一两千)就能搞掂了劳、资、政府和海关,何乐而不为?
事实证明,我国(尤其是深圳)的改开政策是成功的!
所以,在我们国家,很多时候政府推出的政策,是有道理的,对企业是好的。
问题在于,很多时候,经常会发生下面的执行歪了,尤其是一些低阶公务员甚至是一些事业单位的普通员工,经常口头禅是:“我就是政策”,“我就是法律”。
70大庆之际,但愿我们国家的二次创业成功!我们的企业和人民越来越好。
祝福祖国!
我们公司(中国之音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准备申请党支部,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徽章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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