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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3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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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思想老旧了,需更新。宅基地在法律层面上是属于村集体的地。
关于宅基地现在的政策,我所了解到(举例说明)的如下:情况1:某村的甲有房且有孩A,甲的户口在当地,孩A户口在外地,甲百年之后,孩A只是继承了甲的房屋使用权,不能拆旧建新,若将来房子倒塌,房子的宅基地村集体收回。
情况2:某村的甲有房且有孩A,他们的户口在一起,想拆旧建新,宅基地面积只能控制在80平米【即一个户口只能建80平米】。
情况3:某村的甲有房且有孩A,孩A未婚前他们的户口在一起。孩A婚后想建房,需将户口独立出去,但户口想独立出去需有自己的房子,这样陷入了死循环。
情况N:..............请网友补充。
因不在茂名,若有不正确,希望网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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