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2019年10月18日下午,我家人在茂名市人民医院妇科林医生处就诊,最后开药环节,林医生称医院缺少一类药物,需要我家人要医院东门边指定的那家药店购买次药物,并把药物写在白纸上,我家人拒绝出去买药,林医生称,没有此药,没法开医院里面的其他药用,需要配合这个药物才肯开医院的药,无奈之下,我家人持林医生的小纸条到东门边的药店购买,药店的工作人员看到小纸条便回收小纸条,拿出了三盒保健品(益生菌),一盒开价180元(一盒10粒胶囊),我家人以不知道需要购买三盒,不够钱为由,只购买一盒,回到医院后,林建医生才同意开医院的药物。家人还说,昨天下午,除了她按林建医生的要求到外面指定药店购买了药品,还有其他患者也一同前往。
我提出疑问,为何医生会要求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而不同意到外面购买的,则不开医院的处方药?这个是不是违规操作?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一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网络配图)
———————————————
11月5日茂名市人民医院回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