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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做装修的!最近遇到这样一个客人,起初他叫我帮他装玻璃,我让他打定金,他说:“你先订玻璃,回头我再安排财务转定金给你”。因为是回头客,我也没想那么多就去玻璃厂订了玻璃,然后再问他打定金的事,他说:“装好再一起给吧反正你玻璃也订回来了!”我就想着,也行吧!现在玻璃装好已经一个月了!对方不愿意按照当时谈好的价格给钱我,只愿意给一小部分,这一小部分都不够我垫出去拉材料的钱,更别说工人的工钱了!这样我就亏大了!她说:“就这点,多了我也不给,反正我黑白两道,你怎么样我都没关系。”我就觉得受了好大委屈,报警,警方不肯出警,我说领导您到现场帮我协调下可以吗?警方又不愿意,说跳楼或者打起来他们才会出警。
如果起诉的话,律师费又多过工程款,我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广大网友我该如何是好?@茂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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