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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道281家家乐匝道上到潘州大道不右转上坡再转然后就直接逆行过道,真是太危险!!可笑的是有关部门还写着一个大大的不准逆行四个大字的牌子。那个路口不封闭仍开着,岂不是给人一种可以逆行的认识误区?那些逆行进入到快车道后还闪着灯提醒别人小心,是否给正常行驶的车主说“天下我最大,逆行我有理,你们必须给我让路”是这意思不?如今已多次见到过盐仓红绿灯后(上坡路段),车速一下提上来起码可以去到80~100KM/H,那些骑着摩托电鸡突然对向逆行过来,别人万一刹不住岂不是要害人害己?就算刹得住车,但当时的那个突发状况会不会造成后面的车追尾?最后冒昧的问一句:当初这段路的设计是咋想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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