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打了12345询问一下,后来转到茂名市土地储备中心,一女接,我问:征集体地需要村民同意签名的吗?她说:不需要,只要村委会开会同意就可以了,我这里电话有问题,没有其他我挂了。我不才,后来在网上查一下原来,
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允许私自买卖。
要转让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等需要由土地所有集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
如果村干部没有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就买卖是违法的,签订的合同也没有法律效益。
你最好问问村干部是否取得村民同意,没有取得你可以上访。
这样是不是可以说某些官员某些单位可以凌驾中国法律以上?
|
|